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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尽Apple、Adobe、Macromedia

发表于05.22, 2010 | 作者:joey | 栏目: 超凡呐喊 | 短缩网址:http://imluv.in/rq


最近工作繁忙,一直被投诉博客文章欠奉,然而立于艰难时代,唯勤可补也。回顾过去IT界的是是非非,我很想谈谈两个我曾经尊敬的公司,那就是Apple和Adobe,近日他们一再爆发口水战,颇为Childish,此前一直作壁上观,以为纯粹两个公司炒作一下而已,谁料动了真格,Adobe也转战Android平台,让这个Apple白白失去一个最好的合作伙伴,实为不智。

其实,这两个公司有着很多共同点,首先,他们都是A字辈,这也许是巧合,但从计算机一般升序排列中,以A字开头者,有更高的曝光率,当然咱们的爱瑟丽(Aesiri)也有幸是其中一员。其次是这两个公司发展道路有着非常多的相似之处,Apple被誉为10大起死回生的公司,从一个专业领域计算机范畴华丽转身成为目前潮流科技产品的代表作,也是呼风唤雨的互联网+电子产品+移动产品的大航母。Adobe则是一个以设计软件起家,压根跟互联网扯不上关系的,凭借收购Macromedia成功一步,牢牢控制着互联网RIA开发的命脉,HTML5相信也能让其分一杯羹,随着跟互联网的资深企业合作,将会获得更多的技术发言权。他们都是一个专业领域的小众生意,走向互联网面对庞大的客户群体。最后,大家如果对Macintosh比较熟悉,都不会忘记,他们之间的关系本比情侣更甚,大部分平面设计师使用Mac上的软件最多应该非Adobe Photoshop莫属,也可以说,Mac成就了Adobe,Adobe成就了Apple。

如此亲密的两口子,怎么会打起口水战来,最重要当一个公司上升速度太快,头脑太热,话语就显得越来越神,神都某个程度就会犹如抛物线,下掉的速度特别快,这场口水战中,Steve Jobs赔上了智慧,开始说Adobe的技术太陈旧,Flash不长进,自己的设备因此而为了解决它的问题而花了不少时间,我也曾说过,Steve别忘记自己家里那个更不长进的Quicktime,吃了十多年的奶,还未长出个一米二来,更何况别人Windows和Linux众多Xwindows都没有说解决Flash花很多时间,咋你就花了很多时间,是你的员工吃苹果吃多犯困否?相比Apple,Adobe可谓高智慧很多,一边婉约地反击,一边还打广告说如何如何爱苹果,我们需要苹果,然后,Apple不断地破口大骂,你们懒,你们垃圾,你们低能,这种完全不在同一个层次的斗争中,注定Adobe赢得尊重和同情,Steve再输一局。

以上广告翻译:

我们爱苹果

我们爱创意

我们也爱革新

我们爱苹果商店

我们也爱它的网站

我们热爱FLASH

我们也爱我们3百万的开发者

我们喜欢良性竞争

我们也喜欢触摸屏

我们爱我们开放绿色项目的合作伙伴

我们爱HTML5

我们爱著作权

我们爱所有的设备

我们也爱所有的操作平台

但您在网上有选择创造什么,怎样创造及体验什么的自由,

我们不喜欢任何人剥夺它。

—-   END   —

然后,Apple则眼巴巴看着这个跟自己同窗20年的好友,投向Google,这对于Apple来说是一个最大的损失,作为一个系统平台,理应海纳百川,而非独一家之长,Apps成就了Apple iPhone,其实足以可见,未来的平台发展是海纳应用,而非排斥其成长空间,而孤高的Apple最近不断越俎代庖,非明智之举,只会白白把机会让给对手。很多人不买Iphone、Ipad、Ipod touch也许就是因为它不能看Flash Movie。

这是我从市场方向出发的论点,然而对于Adobe单一个体的看法,坦白说,如果Adobe没有Flash,我是非常喜欢这个公司,因为它有着我至今最爱的一个软件Photoshop,然而它又有着一套渐行渐远收购得来的Macromedia体系产品,所以总感觉目前的Adobe不是昔日的Adobe,正如我说过网易在得到魔兽世界后,它就不再是原来的网易,为什么?因为当一个企业拿到一个知名度极高、关注度极高的产品,它所要耗费的资源相对公司内部其他项目的资源将成几何级的增加,因为要满足这个收购带来的新闻性、关注性,这样势必让自己原来的产品所得到的资源稍减,甚至暗淡失色,从某个角度,有点本末倒置,最后我发现,能把两者平衡和把控得很好的公司不在多数。

Flash从产品设计上的确相当别扭,它本是一个排版软件开发商Macromedia创立,这个有着跟CorelDraw抗衡的企业,在DTP平面设计界无人不晓,甚至到后来很多PC玩家,遇到Dreamweaver才认识Macromedia,实际上,Macromedia有着其最卖座的排版软件Freehand,在我的平面设计生涯里,Freehand成就了我不少为人所熟悉的广告设计,Macromedia最后嗅觉到互联网的重要性,试探性地做起了WYSIWYG所见即所得网页快速开发软件,也就是最后为人所熟悉的网页三剑客Dreamweaver、Firework、Flash,Dreamweaver不需多介绍,它就是跟微软的Frontpage对着干,这个公司打了一场漂亮仗,几乎让Frontpage体无完肤,在国内更几乎取缔了对方,而Firework则是一个简单版本的Photoshop,但它有很多功能都是为了web而存在,并以Freehand那种面向对象的方式存在,所以用起来会相对方便,而Flash原本担当的角色只是为了以时间轴的方式去设计一些动画,所以在早期,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过RIA的开发,直到后来,Flash取得巨大成功,这个本是开发图形排版软件的公司才慢慢加入很多RIA开发的元素,这样的结果,让Flash显得很别扭,定位也发生很大的差异,究竟是动画设计师使用,还是开发人员使用,而Flash的如意算盘是把这两块都吃了,然而这两种人是最难调和,所以发展下去,我觉得似乎是越走越错,成了四不象,不知道是谁想出一个主意,不如做一个版本供开发者用,Flash就放任它继续走下去,所以释出Flex,不过我个人愚见是,这样能解决部分问题,然而完美一点看,Flash就是一个不断堆积,不断迁建的产物,从开发语言美学上来看,Flash不如Adobe其他软件的美学精神,这也许是其先天之劣势,也是很多开发者看不起的地方。Apple专家们深知这一点,有时候开发者很钻牛角尖,所以他们一直希望有一个完美,从血统上已是为RIA服务的新技术,但从这个单纯愿望去看,我是非常赞同。

PS: 我很讨厌一个产品有若干支线,而这些支线产品关系又模糊不清,Adobe最好认真考虑自己的产品线,总觉得他们想出一个东西就干,就多一个label

v: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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